我院荣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
发布时间:2016-02-20 浏览: 次
2月19日,在咸阳市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,我院被市委、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,这既是对我院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,同时也标志着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。
2015年,全院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将思想文化建设和医院工作紧密结合,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,着力深化医院广大干部职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,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提供了坚实的基础。从资格申报、资料收集、上传、再到综合评审,经过全院干部职工一年多的不懈努力,共41类300余项考核项目,终于全部达标。这项荣誉的取得,凝聚了全体一院人的智慧和汗水,充分体现了一院人自强不息,锐意进取,顽强拼搏的精神。
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,更是对我院以后工作的一种鞭策和鼓励。今后,还需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成果、戒骄戒躁,不断开创全院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,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而努力。
全市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现场
我院纪委书记陈立领取市级文明单位奖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