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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份健康提示

发布时间:2026-05-04   浏览:

  来源:陕西疾控

01

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传染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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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我省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整体处于低水平,但人员流动增加、聚集性活动增多,且水痘、流行性腮腺炎等春季常见呼吸道传染病进入高发期,建议群众应继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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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提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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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 积极接种疫苗:对有疫苗预防的传染病如流感、水痘等,有愿意接种且无禁忌证者,均可按相关要求接种疫苗提高自身免疫力。

 02 做好个人防护:勤洗手,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、毛巾遮住口鼻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、进入人员密集或通风不良场所时科学佩戴口罩。

03保持室内通风:每日定时开窗通风,保持空气流通,尤其是学校、托幼机构、养老机构等集体单位。

04 不适及时就医: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咽痛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居家休息,避免带病上班、上学,减少交叉感染。

02

手足口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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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至7月是我省手足口病的主要流行季节,进入5月份以后,我省手足口病发病将可能有所上升。5岁以下儿童为高发人群,托幼机构和学校易发生聚集性疫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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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提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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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时接种疫苗

接种EV71疫苗能有效预防EV71型病毒所引起的手足口病,可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发生。

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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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成良好卫生习惯

教育儿童勤洗手,掌握“七步洗手法”,不共用毛巾、餐具。

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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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持环境卫生

定期开窗通风,勤换洗、晾晒衣物被褥,定期消毒玩具、餐具、门把手等。

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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减少聚集暴露

流行期间尽量少带儿童去人群密集、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。

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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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免接触病患

不与有发热、出疹的儿童接触

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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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发现早治疗

出现发热、皮疹(特别是手足口臀部位)或口腔溃疡等症状,及时就诊。

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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托幼机构加强防控

严格落实晨午检、因病缺课登记、疫情报告及终末消毒制度。

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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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

犬伤人事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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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季猫狗等动物进入发情期,攻击性增强。5月气温适宜,群众衣着单薄、户外活动增多,被犬只咬伤、抓伤后皮肤破损风险高,狂犬病暴露风险增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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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提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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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 科学管理宠物:依法办理养犬登记证,定期为宠物接种狂犬病疫苗,不随意遗弃。

02文明养犬:在外出遛狗时,应使用犬链、嘴套、犬笼等,以便控制犬类的活动范围和行为,避免犬伤人事件的发生。

03 远离流浪动物: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和流浪动物,不要挑逗、玩弄猫、狗等动物,不要打扰在进食、睡觉或看护幼崽的狗,不要让动物舔舐皮肤伤口。

04 规范处置伤口:被狗、猫等动物咬伤后应尽快到附近的犬伤处置门诊规范处置。

04

布鲁氏菌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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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鲁氏菌病(简称布病)是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,患布病的羊、牛和猪是人间布病的主要传染源。

通过接触病畜及其分泌物、食用未煮熟的牛羊肉或生鲜奶、吸入污染气溶胶等途径传播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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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提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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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
源头控制

到正规羊场购买羊只,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布病检测报告,定期对羊群开展检疫和免疫。

02

人畜分居

家畜圈养,不散放,远离水源和居住区,饲养场所定期消毒。

03

职业防护

饲养、屠宰、挤奶、加工时佩戴口罩、手套、工作服,避免直接接触分泌物,操作后勤洗手、勤消毒。

04

饮食安全

不喝生奶,不吃未煮熟的肉。生鲜奶煮沸后方可饮用;肉及肉制品从正规渠道购买,厨具生熟分开。

05

重点人群筛查

养殖户、兽医、屠宰加工人员等应定期进行布病筛查,出现发热、多汗、关节痛等症状及时就医。

05

户外出游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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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春暖花开,“五一”假期及周末出游人数将大幅增加。

踏青、登山、露营、赏花等活动丰富,但花粉过敏、食物中毒、意外伤害、蚊虫叮咬等风险也随之上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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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提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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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
关注天气与交通安全

出行前查看天气预报,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,遇雷雨、大风等恶劣天气避免外出。遵守交通规则,防范交通事故。

02

不采食不明野菜野果

切勿采摘、购买、加工或食用不熟悉或来历不明的野生植物及菌类,谨防食物中毒。

03

注意饮食饮水卫生

坚持“烧熟煮透”原则,不吃未彻底加热的食物,不喝生水。外出就餐选择证照齐全、卫生条件良好的餐饮单位。

04

防范花粉过敏

有过敏史者尽量避免前往花草密集区域,建议佩戴帽子、口罩、护目镜,穿着长袖衣裤。随身携带抗过敏药物,返回后及时更换衣物并清洗面部和鼻腔。出现严重过敏症状(如呼吸困难、喉头水肿)立即就医。

05

防蚊虫叮咬

户外活动尽量穿浅色长袖衣裤,涂抹驱避剂,避免在草丛、灌木丛长时间坐卧,防范蜱虫、蚊虫叮咬。

06

防溺水与意外伤害

不私自到水库、河流、湖泊等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或戏水,家长务必看护好儿童。登山、徒步注意防滑防摔,量力而行。